撬装加油站类用火(动火)管理制度
为加强加油站的用火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核定本制度。
1、 加油站内严禁吸烟及用明火照明。
2、 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xiang烟等物品。
3、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必须通知总公司部门负责办明火证,并采 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 禁止用煤气灶等明火在油站进行烧水做饭等生活行为。
5、 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撬装加油站类:一、对外经营性使用橇装站手续流程:
1、选址(按加油加气站规范要求)。
2、到规划局该地点土地加油站用途的规划。
3、到土地局该土地商服出让手续。
4、同时到商务局新建橇装加油站批复文件。
5、到消防局消防选址意见书。
6、委托石化资质设计院出设计图纸及专篇和消防专篇。
7、委托评价公司出评价报告。
8、到安监局三同时手续。
9、委托环评公司出环评报告。
10、到建委审核图纸,并开工许可证。
11、委托有石化安装资质单位建设橇装加油站。
12、消防及安监局验收。
13、到商务局成品经营许可证。
14、到工商、税务、质监、银行完善橇装加油站注册。
二、企业内部使用橇装加油站落地手续:
1、在企业内部选址(符合橇装设备投放距离的位址)。
2、企业派两人以上到安监局操作培训考证。
3、委托有石化资质设计院出设计。
4、委托评价公司出评价报告。
5、到安监消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