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消的建筑资质有哪些?
1.设计一体化资质已被取消
从2014年11月6日起,各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停止接受审批申请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以及建筑幕墙等四项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从2014年12月6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停止接受上述资质的申请,但公司已持有的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依然有效。
2.园林绿化资质已被取消
2017年4月13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接受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申请,园林绿化资质被正式取消。
3.物业管理二级以下资质已被取消
目前,具有二级及以下资质的物业服务公司资质全部取消。新成立的物业管理公司只能申请暂定三级资质。如果公司在一年内成功接收项目,将升级为三级资质,满足升级条件后可以逐步升级, 级别可升级至一级资质 。拥有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的公司现在可以升级到一级资质,然后可以承接相应的工程项目。
4.招标代理资质已被取消
招标机构的终法定资格被取消,这是不容置疑的。完全取消招标代理资格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代理服务应遵循市场规则,需要公开竞争。
5.劳务资质取消实行试点
在浙江,安徽和陕西3省份取消劳动质量试点工作已经进行了一年多,在全国取消的文件发放只是时间问题。目前,基本 申请点已停止劳务资质申办。
6.工程咨询资质拟取消
发改委前段时间,在征求意见稿中,建议取消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认定。稍后社会组织将对资格认证进行调整,以评估行业的咨询服务自律性。
已合并的建筑资质有哪些
1.建筑防水工程及防腐保温工程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建筑智能化工程和电子工程进行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工程专业承包的资质
3.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通航设备安装工程和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已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高耸构筑物工程纳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电工程并入通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6.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隧洞工程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7.堤防工程并入河湖整治工程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
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并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9.炉窑工程和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并入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0.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并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1.管道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筑建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集 广东江门建筑施工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综合性企业。公司专业生产 广东江门建筑施工等产品。 作为一个自创性生产企业的代表,我公司一直秉承提高单个产品附加值的理念,将“提供优质产品和满意服务,为客户创造高的价值”公司使命贯彻始终,坚持以“服务,创新,专精,务实!”的公司经营理念,
在建筑资质时,人员方面是特别重要的一个环节,资质的人员分好多种,企业技术工人是其中的一个,接下来小编来讲一下建筑资质对企业技术工人的要求。
什么是技术工人
建筑企业的技术工人都掌握一定的技术能力,并且在施工的过程中对技术操作很熟练。建筑企业施工技术工人不仅理论基础需要到位,还应该具备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技术工人也有等级之分,包括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以及技师等,建筑企业在资质时需要的技术工人一般要求是中级以上。
技术工人专业
建筑施工技术工人也是由专业之分的,不同的资质所需要技术工人的专业也是不同的,例如古建筑资质所需要的技术工人有石雕工、彩绘工、泥塑工、木雕工、砧板工等。装修施工资质所需要的技术工人有油漆工、水电工、石作业工、木工、镶贴工等。
技术工人
企业在资质时,还需要技术工人提供相应的资格,包括个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或者是职业技能复印件,技术工人的一般要通过考试或者相关的培训来获取资格。
建筑企业在资质时对人员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不同的资质需要不同的人员,企业在资质时,要了解资质的相关人员,如果企业资质没有人员的话,可以通过招聘或者是找资质公司来匹配人员。
环保工程资质 . 环保资质
初次申请环保工程资质需要从三级资质开始办起,需要在企业资金和企业人员上满足资质标准:
企业净资产需要在一百五十万以上。
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环保资质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5.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6.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后,再领取资质;
7.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后,再领取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