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切割公司,金龙水下工程有限公司为您提供水下切割公司产品案例,联系人:许经理,电话:13962062649、13962062649,QQ:356350817,发货地:大庆东路128号。 " />
更新时间:2024-12-31 06:58:29 浏览次数:3 公司名称: 金龙水下工程有限公司
产品参数 | |
---|---|
产品价格 | 电联 |
发货期限 | 1 |
供货总量 | 789 |
运费说明 | 电联 |
产地 | 江苏 |
品牌 | 金龙 |
类型 | 标准 |
承包 | 包清工 |
价格 | 电议 |
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2)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3)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4)施工工艺不同的桩;(5)承载力验收检测时适量选择完整性检测中判定的Ⅲ类桩;(6)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分布。
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2、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那些规定。3、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那些规定。
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2)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注:a.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b.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通过核验的人工挖孔桩,以及单节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可适当,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买合肥模袋混凝土施工直接找源头工厂给您更好的产品
严格把控合肥模袋混凝土施工生产标准确保品质出厂的都是合格品
合肥模袋混凝土施工按需定制产能稳定满足多种需求
合肥模袋混凝土施工成熟技术团队和售后团队交货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