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认可厂家直销售后完善
更新时间:2024-12-23 21:30:36 浏览次数:3 公司名称:北京 海纳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产品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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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 | 87 |
发货期限 | 电议 |
供货总量 | 电议 |
运费说明 | 电议 |
品牌 | CMA及CNAS |
服务目标 | 短期一次性取证 |
咨询方式 | 现场+远程 |
咨询地区 | 全国 |
咨询范围 | CMA及CNAS指导 |
十大检测实验室人员资质要求汇总
实验室认可通用要求
实验室管理者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和/或校准、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和校准的人员的能力。当使用在培员工时,应对其安排适当的监督。对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
注:
(1)某些技术领域(如无损检测)可能要求从事某些工作的人员持有个人资格,实验室有责任满足这些指定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可能是法定的、特殊技术领域标准包含的,或是客户要求的。
(2)对检测报告所含意见和解释负责的人员,除了具备相应的资格、培训、经验以及所进行的检测方面的充分知识外,还需具有:
——用于制造被检测物品、材料、产品等的相关技术知识、已使用或拟使用方法的知识,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缺陷或降级等方面的知识;
——法规和标准中阐明的通用要求的知识;
——对物品、材料和产品等正常使用中发现的偏离所产生影响程度的了解。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通用要求
实验室应有与其从事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验室应使用正式人员或合同制人员。使用合同制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胜任工作且受到监督,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对所有从事抽样、检测和/或校准、签发检测/校准报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从事特殊产品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的实验室,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
实验室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经考核合格。(此条为强制要求)
依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其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在本专业领域从业3年以上。(此条为强制要求)
1、医学实验室
1、实验室管理层应有组织规划、人事政策和规定了所有人员资格及职责的职务说明。
2、实验室管理层应维持全部人员相关的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培训、经验及能力记录,相关人员应随时可利用有关息,包括:
a)或执照(需要时);
b)以前的工作资料;
c)职务说明;
d)继续教育及业绩记录;
e)能力评估;
f)对不良事件或事故报告的特别规定。
其他与被授权者个人有关的记录可包括职业危害暴露记录和免疫状态记录。
3.实验室应由负管理责任且有能力对实验室所提供服务负责的一人或多人领导。
注:
此处的能力应理解为有基础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以及若干年的医学实验室培训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2、生物检测实验室
实验室使用人员时,应考虑以下条件:
a)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不能执行某些涉及到辨色的试验。
b)实验室人员应熟悉生物检测操作知识和消毒知识。
c)实验室应对在培人员实施有效监督。
d)实验室应对新员工进行检测技能的培训,对新员工的检测技能进行确认。
3、化学检测实验室
(1)实验室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化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历。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应具有足够的化学相关领域检测工作经历(至少十年)。
(2)实验室人员应接受有关化学和防护、救护知识的培训。关键检测人员(熟悉各项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应掌握化学分析测量不确定度评价的方法。
4、电气检测实验室
(1)实验室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电气检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内部培训管理程序应包含离开固定设施、场所或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工作的人员。
(3)对离开固定设施、场所或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工作的人员也应受到足够的监督。
5、医疗器械检测实验室
对所有医疗器械检测实验室的特定要求:
----实验室应确保所有与检测质量有关的人员受过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实验室应确保所有在特殊环境条件下临时工作的人员接受必要的培训或在技术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工作;
----若人员与检测样品的接触会影响样品的质量,则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对检测人员的、清洁和服装的要求,并形成文件;
----承担对医疗器械或附件性能检测的人员,应能按规定程序判定所检测医疗器械有关的危害(例如:能量危害,生物学危害,环境危害,有关器械使用的危害,以及由功能失效、维护及老化引起的危害等),并有评估其风险的能力;有关人员能够正确出具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评估评审。
6、汽车、摩托车检测实验室
对所有汽车和摩托车检测实验室的特殊要求:从事道路试验的驾驶人员必须获得法定驾驶证。
7、无损检测实验室
对技术监督人员和检测工作人员的任职要求如下:
----技术监督人员:
①应具有无损检测技术的专门知识和经验;并具有射线或超声探伤Ⅲ级人员的资格;
②应具有熟悉的有关材料性能、检测过程和工作环境要求的知识;
③应具有整理分析有关无损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经验和能力;
④应具有使用有关标准的经验和依据相关标准编制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⑤应具有提出终的、严谨的检测报告的能力;
⑥应具有完成无损检测和监测工作质量的能力。
----授权签字人:
当授权签字人仅对射线或超声探伤的检测项目负责时,其资格应满足射线或超声探伤Ⅲ级人员的资格;当授权签字人仅对磁粉或渗透检测项目负责时,其资格应满足磁粉或渗透Ⅱ级人员的资格;
当授权签字人对无损检测总报告负责时,必须满足上述技术监督人员条款中对人员的全部要求。
----检测工作人员:
①应具有无损检测Ⅱ级人员的资格;
②应具有进行无损检测的经验;
③应具有使用有关标准的经验和根据具体的要求应用合适的标准的能力;
④应具有整理分析无损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经验和能力;
⑤应具有保持工作记录和编制常规报告的能力。
8、玩具检测实验室
培训
a)为获得准确可靠试验结果,应确保从事本领域检测的人员获得充足的培训,并且培训应持续进行以使操作者的技术能力持续符合标准的要求。
b)没有检测经历的操作者应进行以下内容的严格的培训:工作流程、试验目的;不同标准的要求;试验程序、仪器设备使用和相关检测技巧;每个试验的关键点;样品识别;结果报告和记录;仪器校准和维护核查的重要性;试验结果的判定。
c)检测人员正式授权上岗前,必须进行考核,该考核包括理论和现场操作考核,考核项必须覆盖计划授权检测范围有关标准的全部项目,完全通过后才可正式授权上岗。
9、纺织品检测实验室
从事检测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需进行培训、考核,获得资格。羊绒、羊毛手排长度、棉花手扯长度、化学纤维中断法线密度测定、化学纤维长度、羽毛羽绒、异味的评定等检测工作操作技巧性强,从事此项目检测工作的人员需有二年以上的实际操作经历,方可独立开展检测工作。
三个月以上未从事纺织手工操作和目光评定的检测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目光校对。
同样时期未从事过纺织手工操作和目光评定检测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操作比对,经评定合格后方能重新从事上述项目的检测工作实验室应制定目光校对和操作比对计划,保证从事检测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目光校对与操作比对,以稳定、统一检测目光与操作。
10、金属材料检测实验室
从事取样和制样的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制样人员还须有相应工种技能培训证明并经岗位培训合格。
化学分析和物理检测等相应岗位的技术管理者应有能力和权利保障对检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监督,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并签发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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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室的比对和能力验证的区别点
1.实验室比对的解释
(1)是指实验室以外的某机构;
(2)通过对各实验室发放同一批号质控物;
(3)在规定时间内测定,收集结果作出统计学分析;
(4)其目的是调查各参加实验室的工作质量,观察试验的准确性,比较各实验室的数据,并采取相应措施,使各实验室趋于一致。
2.实验室比对的作用
(1)确定实验室进行特定测量的能力,以及对实验室进行持续监控的能力;
(2)识别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这些措施可能涉及个别人员的行为或仪器的校准等;
(3)确定新的测量方法的有效性和可比性,并对这些方法进行相应的监控;
(4)增加实验室用户的心;
(5)识别实验室间的差异;
(6)确定某种方法的性能特征(常称协作试验);
(7)为某个参考物质赋值,并评价它们在特定测量程序中应用的适用性。
通过实验室间比对,可以发现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对于准确度不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可从系统误差或过失误差方面查找原因,如测量前的仪器校准、恒定的环境误差、器皿洁净度、仪器异常等;对于精密度不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可从随机误差方面查找原因,如测量过程中环境温度的波动、仪器稳定性等。 CMA计量认证 CNAS实验室认可 咨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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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机构认可
一.什么是检查?
检查是合格评定活动的一种,在国际标准中检查被定义为:“对产品设计、产品、服务、过程或工厂的核查,并确定其相对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确定相对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检查也是符合性评定的一种方式,检查活动所针对的对象不仅是产品,还包括产品设计、服务,(生产)过程和工厂。与其他合格评定方式相比,在适用对象上,检查活动有比较鲜明的特点,它包括了在用产品的检查,如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在方法手段上,检查对符合性的判定一般是利用感官检查的结果、检测的结果数据以及可获得的数据,按照一定的标准或规范要求,由具有专业能力的人(检查员)作出判断,通常情况下依赖于人的专业判断能力。检查和其他两种合格评定方式,即检测和产品认可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产品认可是一种间接的合格评定方式,适用于批量生产的产品,通常通过对产品设计的验证,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以及随后的抽查,来证明同样产品在一定周期内的符合性。如我国对家用电器产品的认可就是采用型式试验、工厂审查和后续监督的模式进行的,它对产品符合性的确是建立在抽样、推导的基础上,因此是间接的方式。而检查是针对某一个体产品或某特定批产品在检查进行时刻的符合性的评定,采用的是直接的方式。如对锅炉和压力容器的符合性判定所采用的方式,是通过设计审查、制造过程检查和安装、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对某一台锅炉设计、使用和维护性能进行判定。产品认可的实施机构肯定是第三方独立机构,而从事检查工作的机构则不一定是。此外,在合格评定程序的上,检查和认可也有差别,认可程序要求评价人员和认可决定人员相异,但检查则允许评价和决定人员相同。同样,检查和检测活动也是联系紧密但迥然不同的,在评价方式上,检查和检测有相似的地方,但检查活动可以完全依赖于感官,也有可能利用检测的结果,检查工作往往包含专业判断,即依靠检查人员的专业能力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别,而且往往是在无法用文字准确描述判定准则的情况之下进行的(这就是国际标准对检查的定义中所说的“通用要求”),如对茶叶、酒类的品级确定,对焊缝的检查,以及对吊车的使用性检查等等。检查和检测在适用对象上也有所不同,显然,检测所针对的仅仅是硬件或软件产品,而检查的对象还可以包括过程、设施、人员等。此外,检查所针对的项目也有特殊性,如外观、数量、残损等。
二.检查机构的基本类型
检查机构(INSPECTION BODY)是从事检查工作的组织。在17020中将检查机构从独立性的角度划分为三种类型:A、B和C型检查机构。A型检查机构独立于各方,机构本身和负责实施检查的人员,不应是检查项目的设计人员、制定商、供应商、安装者、采购人、所有人、用户或维修者,也不应是上述任何一方的授权代表。B型检查机构是仅向母体组织提供检查服务的机构,机构本身及其人员不得直接参与检查项目或类似的竞争项目的设计、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维护。C型检查机构可以向任何一方提供检查服务,它通过组织机构和/或形成文件的程序,在检查服务的条款中,确保各项检查服务的职责完全分离。按照行业领域划分,典型的检查机构有以下几类:
(1)验货机构(商品检验、公正鉴定机构),如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如CCIC,国际上的SGS、ITS、MOODY 等检验公司);
(2)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如电梯、游艺设施、吊车等)检查机构;
(3)成套设备监造(监理)机构;
(4)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桥梁等)检查(监理)机构;
(5)检疫机构(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
(6)工厂检查机构(如产品认可中的工厂审查机构);
(7)车辆检查机构;
(8)航空器检查机构;
(9)船舶检查机构等。
当然,还有其它许多特殊类型、特殊行业的检查机构,如核检查机构,由于它们具有更强的官方色彩,往往是垄断或者是 性的,并未产生市场竞争的局面,因此目前纳入认可管理的还比较少。
三.检查机构认可的意义
对于检查机构来说,获得认可是其能力的一种展示,也是向管理者和客户提供心的一种手段。认可是对某一机构满足规定要求,并有能力承担特定符合性评审任务正式的第三方承认。检查机构经过认可,可以确保检查机构拥有有能力的检查员、适当的检查方法和检查设施及设备,并通过持续改进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检查过程的有效性,为检查报告的可靠性提供心。我国加入WTO后,国外检查机构将会逐渐进入中国市场。检查机构通过认可可以极大地提高市场竞争力。在有些检查领域内,政府管理部门也明确要求检查机构必须获得认可才可从事相关的检查业务,在此检查机构认可已成为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
对于 来讲,对检查机构实施认可,可以统一检查机构的运作水平,保证一个 内检查的一致性,维护市场的有序竞争,促进我国合格评定事业的发展。
四.检查机构的发展概况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很多发达 的检查机构大多从事大型产品的检查,包括锅炉、电梯、吊车、机动车辆等。检查机构基本上是政府的检查机构。但随着检查业务的日益发展和检查对象多样性的发展,政府部门作为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越来越大的检查业务所带来的风险责任。因此,政府部门逐渐将检查机构通过私有化的方式转化为商业检查机构。目前,除少数特殊的领域外,大多数的检查机构均为商业检查机构,除自身开展的检查业务外,也大量承担政府部门委派的检查业务。在有些 ,为防止欺诈,口岸贸易的检查都是由被认可的检查机构来进行的。为防止走私或其它类型的犯罪行为,有些 也指定被认可的检查机构从事某些检查业务。随着对管理部门对公众的日益关注和消费者的迫切要求,检查范围扩展到包括任何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设计验证、制造检查和运行检查。但如何确保检查机构的能力成为政府部门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很多 的政符管理部门均要求检查机构获得认可,以此建立对检查机构检查过程有效性的心。
五.认可工作流程
认可工作流程可以分为意向申请、正式申请、评审准、现场评审、评定、批准发证六个阶段。在意向申请阶段,申请方可以来访、、传真及其它方式,向CNAS表示认可意向。CNAS得到意向申请后,将向申请方提供 版本的认可规则、准则和其它有关文件。在正式申请阶段,申请方提供的资料齐全,质量体系正式运行超过6个月,并进行了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的检查机构,CNAS将给予正式受理,并在3个月内安排现场评审。在评审准备阶段,CNAS经申请方同意,指定评审组长对申请方的质量体系文件和相关资料进行文件评审,文件评审通过后,评审组长与申请方商定现场评审的具体时间和评审计划,经CNAS批准后实施。在现场评审阶段,评审组会依据认可规则、认可准则、申请方的质量体系文件等对申请方进行全要素和全部申请技术范围的评审。现场评审符合后或申请方采取纠正措施并经验证有效的,CNAS秘书处将评审报告及意见提交评定委员会进行评价并做出决定。评定通过的检查机构由CNAS颁发五年有效期的认可。在认可有效期内,被认可的机构还应接受CNAS的定期监督或特定原因的不定期监督。在授予认可的12个月内,CNAS范围可以是认可领域的一部分和认可要求的部分内容。在认可有效期内定期监督评审将覆盖已认可的全部领域和全部认可要求。
CMA计量认证 CNAS实验室认可 咨询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