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审核准则;
(4)不符合判据及条款号;
(5)不符合性质的判定;
(6)审核员姓名及开具日期;
(7)受审核方代表确认及签名;
(8)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完成日期;
(9)纠正措施完成情况及验证。
2)对不符合事实的描述的要点
(1)准确地描述客观事实,证据充分确凿,依据清楚。包括时间、地点、人物(注明职务或职称,不提姓名)、何种情况等。
(2)写出必要的细节,使其具有可重查性和可追溯性。
博慧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始终坚持“创新务实,追求卓越,诚信守约,用户至上;以质量求生存,以科技求发展”的经营理念。秉承“员工与企业共成长,企业与合作伙伴共同发展”的指导思想。以科学的管理为基础,以的人才为支撑,以不断创新的激情为动力,以打造的“博慧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品牌为己任,企业形象,创造出更好的 安徽六安HACCP认证产品。
1)体系出现系统性失效。如某一要素、某一关键过程重复出现失效现象,又未能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加以,形成系统性失效。如受审核方处、生产处均出现了文件和资料控制方面的不符合,从而导致体系系统性失效。
(2)体系运行区域性失效。如某一部门现场所的失效现象,或者各层次、各部门出现失效。如公司内化学库出现了危害辨识、运行控制、培训、绩效测量与监测方面的不符合,造成该部门体系要素失效现象。
)现场审核中受审核人员对审核员所提问题的回答,也可成为客观证据。对于通过面谈取得的息,应当通过其他事实得以证实,避免受审核人员情绪紧张或口误造成回答失误,导致错判。例如:受审核人员不了解本身的职责,需更进一步核实的是受审者是否履行本人的职责。又如,受审核者说“所有目标指标已完成”,确切的证据应是涉及完成的记录和可见的有形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