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污染物,但由于环保设备齐全先进,控制手段得力,各种污染物终均远低于适用排放标准得到排放。因此,EMS工作人员认为这方面不存在重要环境因素。
这里存在误区。ISO14001标准“环境因素”定义及“4.3.1环境因素”条款中均要求确定现实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环境因素,即应充分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运行状态下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针对上述案例,在制定及实施相关程序时可考虑将正常状态下低于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作为一般环境因素,但同时必须考虑环保设备发生故障时、定期维修时、人为失误时、生产过程中超量产生污染物时等异常或紧急状态下可能产生的严重环境影响。简单的方式是对进入环保装置之前或生产装备排放口的污染物排放状态进行重要性评价。以上所述适用于对可用强度、浓度、总量、速率、数量等方式实施限制的环境因素的评价,如污水排放、废气排放、噪声等。
ISO14000认证合规性评价可针对多项或单项法律法规要求。评价合规性的方法很多,如通过下述过程:
1、审核。
2、ISO14000认证文件和(或)记录评审。
3、对设施的检查。
4、面谈。
5、对项目或工作的评审。
6、常规抽样分析或试验结果,验证取样或试验。
7、设施巡视和(或)直接观察。
科技创新是博慧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公司有着一支强大的 山东青岛HACCP认证技术科研团队,公司数个以研究生为主的 山东青岛HACCP认证项目研发团队不断取得技术上的进步。可以期待… 谢谢您,我们的朋友与伙伴,一路走来对公司的支持与鼓励!感恩的心,感谢有您! 将以更多符合社会期待的 山东青岛HACCP认证产品回报客户和社会!
2.3 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的更新
物业ISO14000体系在演练或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评审和修订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寻找差距所在,寻求机会,实现更进一步的改进。在完成演练预案或事故发生后,总能发现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上的不足和措施准备上欠缺的地方。不断地更新程序,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为将来运行体系打下良好充分的基础,体系的实施也就有了可靠、有力的保障。
2.4 实施内审与管理评审
实施有效的内审与管理评审,目的是为了检查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和充分性。通过体系的自我发现,可以衡量ISO14000体系的标志,体系是否按计划要求运行实施,是否实现了持续改进和污染。我国现行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缺乏一个由 管理者对遵守法律法规、持续改进、污染承诺的环境方针,缺乏企业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由企业 管理者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认证机构对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的过程[7]。实施有效的内审和管理评审,总结成绩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方向,从而深入进行全过程的环境管理,使体系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很好地体现戴明的PDCA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