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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组织者和承担者,担负着开发过程的组织、指挥、协调 与控制的职能。房地产开发是指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在其上改造、生产和建设的过程,它的根本原料是 土地,它的产品是不动产(包括土地和建筑物)。经营是指在开发的全过程中运筹资金、开辟市场、 组织指挥生产、进行销售和服务的经济活动。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职员组成、业务特点看,这类企业 是间接的生产指挥者,是向顾客提供房地产产品和服务的经营者,而不是实物产品的生产者。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处理好企业与外部的关系,包括企业与 、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顾客之间的 关系,企业绝大多数职员从事的工作也是处理和协调这种关系。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对外经营活动是通过内部管理来实现的。围绕经营活动所进行的计划、指挥、 协调、监督和检查等工作就是ISO9000族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所指的对象。因此,房地产开发企 业的贯标认证应侧重于经营质量和服务质量,而非针对实物产品——房产品的质量。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内部行为和活动过程 ISO9000认证的重点是房产品质量,也是企业管理和贯标认证的终目标。从表面看,房地 产开发企业派出的专门人员或委托工程监理公司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工 艺工序进行的确认和改进,对直接影响房产品实体质量的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进行的监督管 理,对产品的过程质量进行的检查(隐蔽工程检查、中间验收等),对终产品进行的多道验收(竣 工验收、交付验收和综合验收等),似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了实物产品的生产,并对自己经营的 房产品实体质量进行了直接调控。其实,即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施工现场查出了质量批漏,改进了施 工工艺,提高了房产品实物质量,也不意味着这种现场监督检查是房产品质量提高的决定因素,房产 品实物质量的形成过程也不会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内部过程或与分承包方的共同生产过程。 不论是过程控制、检验和试验、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和措施要素,都是针对企业的内部过程 和活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施工承包方及顾客的联系主要通过合同的形式实现:通过采购合同完成与 承包方之间的产品交付、资金支付、信息联系和反馈;通过销售合同完成与顾客之间的产品交付、资 金支付、信息联系和反馈等。因此,房产品实物质量的形成过程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过程之外完 成的,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贯标认证的重点,其重点是内部行为和活动过程。 企业监督管理行为属于采购的范畴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分承包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分承包方有要求发包方进行隐蔽工程质量 验收检查的权利,也赋予了发包方有随时检查分承包方作业质量和进度的权利。同时,合同也规定了 分承包有完成施工作业、交付房产品的义务,发包方有向分承包方支付酬金的义务。所以,合同的执 行过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讲是一种采购过程。 ISO 9000族标准规定了采购要素,其中有采购验证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 查就属于这种采购验证的行为,只不过因为建筑的产品特性不同于一般产品,这种采购验证过程相对 复杂、特殊和重要。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有隐蔽工程的验收、中间的工程检验和竣工验收等都是对采 购产品质量的确认和验证行为,与一般普通产品的进货检验和采购验证的性质相同。 房地产ISO9000认证应将其所从事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归入采购控制要素。 根据监理合同完成对监理方所提供服务的采购 开发商聘请监理公司来履行对房屋质量的控制是一种趋势。监理方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监理委 托合同,规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酬金,由监理方代表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施工监理任务。 监理委托合同也属于采购的范畴。施工承包合同采购的是包括承包方服务在内的实物房产品,监 理委托合同采购的是一种由监理方提供的服务。因此,应通过委托合同,把本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 采购及采购验证工作转化为企业的外部过程。同样,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的对 房产品的采购验证责任,绝大部分也可以通过委托合同由监理方承担。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贯标 认证中应该谨慎而正确地处理好对监理方所提供服务的采购控制。 提高开发经营的服务质量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经营企业而非生产企业,虽然提供的是质量要求高的房产品,但改变不了经营 服务的根本性质。就像施工承包和监理委托一样,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通过一系列合同间接完成工作 过程,如地质勘测委托、工程设计委托、形象策划委托、市场调查委托、动迁和征地委托、销售和物 业管理委托等。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分工的日益专业化,许多过程都将越来越多地通过委托专业 机构来完成。房地产ISO9000认证应越来越侧重于对合同的管理,通过对企业履行合同过程的质量的 控制,达到间接控制实物产品质量的终目的,更好地为顾客服务。




iso14001认证内审要点 深圳iso14001认证条款审核要点如下:   4.2环境方针   ☆ 是否由高层主管参与界定,承诺,签署   ☆ 是否包括对持续改善和污染之承诺   ☆ 是否包括对符合相关环保法令规章及其它要求作出承诺   ☆ 环境方针是否对外公开,相关途径如何?环境方针是否有考虑,环境目标、指标,并有再评评 价的途径?   ☆ 员工是否了解公司环境方针   4.3.1环境因素   ☆ 是否建立环境因素清单   ☆ 环境因素是否考虑过去,现在,将来这三个时态   ☆ 环境因素有否考虑正常,异常,紧急的情况   ☆ 环境因素是否包含所设定的范围和所有区域/产品/活动/服务   ☆ 环境因素是否传达到各相关部门/人员,环境因素清单是否为   ☆ 环境因素是否包含新开发项目及新的或已更正的项目   4.3.2法规与其他环境要求   ☆ 组织是否建立并维持一程序,用来鉴别法规及其他要求   ☆ 是否鉴别组织适宜的一切法令及其他要求   ☆ 是否有对法令及其他要求进行更新   ☆ 组织是否符合相关法令的要求   ☆ 法规鉴别结果是否保存,是否有关联之法规,要求事项一览表?必要的人员是否有阅读或易于 取得   4.3.3目标、指标和方案   ☆ 是否建立文件化的环境目标与指标   ☆ 建立之目标是否明确   ☆ 建立之指标是否量化   ☆ 建立之目标和指标的执行是否有效   ☆ 相关人员是否清楚了解目标和指标,目标和指标是否与环境方针整合   ☆ 是否制订管理方案,以达成相联之环境目标和指标   ☆ 是否建立环境管理方案之程序及相关办法   ☆ 是否明确环境管理方案的相关权责分工   ☆ 是否包含为达成目标和指标的详细方法   ☆ 是否包含为达成目标和指标的期限和时程   ☆ 当环境管理方案进度无法达成或其他原因,是否修订环境管理方案或替代方案?   4.4.1资源、作用、职责与权责   ☆ 是否明确界定相关权责,并且文书化,公告周知   ☆ 管理阶层有否提供实施与管制环境管理体系所需要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资源   ☆ 组织的高层主管是否委任管理代表,是否有证据查访   ☆ 环境管理代表是否向高层主管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绩效以审查,并作为环境管理体系改进的依 据   ☆ 管理代表及相关人员是否有其责任与义务?是否与定义相符   4.4.2能力, 培训和意识   ☆ 工作上可能会对环境产生重大冲击的每位员工是否规范训练需求及记录   ☆ 相关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及资格认可   4.4.3沟通   ☆ 是否建立对各内部部门与阶层之间的沟通程序   ☆ 是否有内部沟通之内容及记录   ☆ 是否建立外部沟通的管道及方法   ☆ 是否有外部沟通之内容及记录   ☆ 外部之利害相关者传达的讯息的回应是否依文件规定处理   4.4.4文件   ☆ 有否建立说明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的相关规定的文件   4.4.5文件控制   ☆ 是否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和责任,以供制作及修改各种类型的文件   ☆ 文件管制是否依文件规定作业   ☆ 是否有证据显示文件的 版本状态   ☆ 是否使用已失效的文件   ☆ 相关文件是否由相关权责人员审核   ☆ 文件的修订是否依标准作业   ☆ 文件的回收是否妥当   ☆ 文件是否能清楚识别   ☆ 必要文件是否发行至必要场所   4.4.6运行控制   ☆ 组织是否以方针、目的、目标所订定的事项,对影响环境的活动加以明确   ☆ 污水,废气,噪音,废弃物,毒性物质,化学品,土壤污染,资能源管制是否依文件作业   ☆ 相关过程是否建立作业指导书   4.4.7应急准备与反应   ☆ 是否建立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之程序书及相关办法   ☆ 紧急应变程序是否界定相关权责,事故发生后是否有再评估   ☆ 是否界定紧急应变类别   ☆ 是否进行相关紧急应变演习   ☆ 相关应变设施是否按规定要求维护   4.5.1监测与量测   ☆ 是否建立并维持文件化程序,以定期监测与量测会支环境产生重大冲击的作业或活动   ☆ 文件化程序是否包括界定监测与量测之对象,频率,权责部门,及符合度判定   ☆ 是否建立程序,以定期监测与量测目标和指标及管理方案的达成状况   ☆ 是否定期评估组织与相关环境法令规章之符合性,法令有关要求事项是否有进行监测与量测   ☆ 监测与量测结果之记录是否按规定保存   ☆ 是否规定监测与量测设备校正与维修   4.5.2符合性评价   ☆ 是否定期对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 是否对其他适用环境的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 是否具有评价的方法   4.5.3不符合,纠正与措施   ☆ 是否建立文件化的不符合,纠正与措施的规定   ☆ 是否涵括法规,管理方案,审核之不符合判定   ☆ 实际之不符合是否按文件要求进行纠正与   ☆ 实际之纠正与措施是否有效   ☆ 纠正与措施结果是否追踪   4.5.4记录   ☆ 是否建立记录管理之程序及相关办法   ☆ 记录是否清楚易读,可识别,可追溯,易检索   ☆ 是否建立记录保存之期限   ☆ 相关记录的管制是否依文件标准作业   4.5.5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 是否建立文件化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方案/计划,程序   ☆ 是否规定稽查的频率,范围,目的   ☆ 内部稽查人员是否进行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   ☆ 审核人员是否被审核单位无关,以确保其独立性   4.6管理评审   ☆ 是否建立文件化管理评审程序   ☆ 管理评审内容是否包括审核结果   ☆ 管理评审内容是否包括环境目标、指标和方案的符合程度   ☆ 管理评审内容是否包括利害相关者所关切的事项   ☆ 管理评审内容是否包括随着情势与资讯的变化,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适用性   ☆ 管理评审结果,记录,结论是否保存,相关结论有否追踪,确认   ☆ 管理评审是否有高层主管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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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0认证记录与信息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记录是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证据,它包括: 1. 法律、法规、标准对组织的规定要求 2. 有关的许可证要求 3. 环境因素及其影响评价 4. 培训记录 5. 检查、校准和维护活动记录 6. 监测记录 7. 事故记录及修正措施 8. 供应方和承包方的有关信息 9. 自我审核和管理评审记录 10. 产品标识方面的数据,如:成份、性状数据 11. 不符合记录 12. 审核、评审记录




目前,施工组织设计中普遍存在可操作性差、缺乏理论依据等问题。目前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缺乏理论指导和依据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不规范、不系统、可操作性不强; ②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的制定缺乏理论依据,忽视职业和环境目标指标及保证措施的制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过程中,重视工程项目的技术性,轻视其经济性; ③没有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管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实施过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完善不及时,贯彻实施不到位,施工人员往往脱离施工组织设计,凭经施工,按习惯操作。 ISO9001认证要求对具体产品、项目或合同的实现过程进行策划,策划内容应包括: ①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②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求; ③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验收准则; ④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 ISO14001认证要求组织制定环境目标指标,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对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全过程,在考虑3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和3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下,识别和判定对环境具有影响的因素,尤其是重要环境因素,对其进行控制或施加影响,并把重大环境因素的改进作为环境目标指标加以考虑,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或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ISO45001认证要求组织制定职业目标,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根据行业特点,针对具体工程项目,对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正常和非正常状态下的活动、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施、人为可预见的职业潜在事件或紧急情况等加以考虑,充分、地识别工程项目寿命周期内各过程的危险源,并对风险进行正确的评估与分级,确定不可容许的风险,确定重大危险源,并把重大危险源的改进作为职业目标加以考虑,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明确控制危险源措施,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上述三标准的要求可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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