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3三级资质标准
1.3.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3.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建筑企业承接工程都是需要建筑资质的,建筑资质是企业实力的象征,那么建筑资质办下来后,好多企业都不知道怎么去维护,如果建筑工程资质不维护,不仅原来申办时的投入全部打了水漂了,也会影响企业的招投标。资质维护期间还需要企业做哪些相关工作,下面以三级建筑工程资质为例就给您介绍一下:一、资质的管理
1、资质具有有效期,时间为5年,因此,企业要重视这项问题,忘记已过期导致耽误项目投标的企业并不是没有。
2、注意工程质量,不能出现事故,否则后果严重造成资质被吊销,就得不偿失。
3、三级资质上的息如果发生了变化,比如技术负责人变更,那么应当及时三级,资质变更,否则到了要使用的时候,发现存在问题,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4、有一些企业将三级资质转让给其他公司,此行为不合法,对方一旦出了事,自身也要负责,这种有风险的事情是不可取的。
二、各类保险的维护
1、每月养老保险的申报
2、每月工伤保险的申报
3、每月医疗保险的申报
4、每月意外险的申报
三、财税维护
1、每月每季每年建筑报表
2、每月税务报表
四、材料存档管理
1、招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等存档管理
2、生产许可证续期,重新核定
3、建筑资质初办、升级、增项等资料的梳理维护
4、股东会决议,章程的变更存档管理
5、建筑资质就位、动态核查
6、建筑业监管息平台、建筑业用监管平台的维护及建筑资质的年检工作。
申办资质不容易,维护资质更不易,所以建议企业找一个靠谱的公司去做,这样既省时又省力。
身边经常有朋友会问,建筑资质到底是新办省劲,还是收购一个公司来的快呢?这两种方法哪一个更方便呢?今天我们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建筑业资质是选择新还是购买好?
一、建筑资质新办有什么优势?
相对比较来说,资质新办没有资质转让来的简单,而且资质新办所取得的资质也是属于自身所有,以后还可以出售资质。
但是建筑资质新办也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在建筑资质接连改革以后,相比以往,建筑资质申请条件得到简化,但是要求更加严格,尤其是对人员和社保方面,另外新办资质的时间比资质转让要长很多。
二、建筑资质转让有什么优势?
资质转让有三大优势,一是流程相对简单,二是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提供人员和社保,三是时间快。不过呢资质转让也分不同的类型,同时也有一些方面需要去注意的问题。
1、资质转让的类型
通常来说转让建筑资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整体转让,还有一种是剥离转让。
整体转让是指双方签署协议,直接花钱购买带有资质的公司,并变更整个公司。
剥离转让意味着新的子公司建立,将资质剥离出去,收购方获得剥离的建筑资质。
2、资质转让容易出现哪些问题呢
(1)债权债务复杂
温馨提示:在资质转让过程,要明确原单位的债权债务问题,如果情况复杂,后续可能会很难理清。这样,在资质转让结束后,会出现多余的债务需要承担。那么,就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在转让前去完成债务清算。
(2)转让剥离困难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收购建筑资质,只是为了某一项工程的需要。所以,在资质转让中,通常不会收购带有多项资质的公司。但是,单独收购某项资质的话,牵扯到剥离分割会很困难。所以,在资质转让前一定要咨询好,熟悉剥离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综上所述,两者之间各有各的好处,新办资质和转让(收购)资质,各有千秋,企业想要获得资质时间短一点,就可以收购一个资质,企业想要自己建筑资质,耗时会长一点。有了资质,才能使建筑企业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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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生产管理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具有决策权的,主要负责人应对企业的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管理体系,建立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生产管理人员,确保生产投入,监督检查企业生产,及时生产事故隐患和实施生产责任。
主要负责人应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生产评估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管理和技术支持措施。
如果项目需要签订总承包合同,总承包企业应与分包企业签订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生产责任。
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检查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评估项目负责人的生产管理能力。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不能够履行职责,应当责令其进行更正,并在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应记录在公司和项目管理文件中。
二、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资质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项目管理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全权负责项目的生产管理,建立项目生产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实施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生产成本的有效利用。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工程生产管理,对危险工程和子项目进行监测,及时查处施工现场事故的隐患,隐患的调查处理应记录在项目管理档案中,报告并进行现场救援。
如果项目需要签订总承包合同,总承包企业的负责人应定期评估分包企业的生产管理。
三、专职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其中包括企业生产管理组织的人员和从事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的生产管理,重点关注项目负责人、专职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处理违规行为。在建项目,并将其记录在企业管理文件。
项目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监督高风险子项目专项施工计划的建设,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如果不能处理,应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生产管理机构,检查和处理应记录在项目管理文件中。